解释 : 岁馀,每河 东守尉行 县至绛,绛 侯勃自畏恐诛,常 被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之。其後人有上书告勃欲反,下廷尉。廷尉下其事长安,逮捕 勃治之。 勃恐,不知置辞。吏稍侵 辱之。勃以千金与狱吏,狱吏乃书牍背示之,曰“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者,孝文帝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,故狱吏教引为证。勃之益封 受赐,尽以予薄昭 。及系急, 薄昭为言薄太后, 太后亦以为 无反事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提文帝,曰:“绛侯绾 皇帝玺,将兵於北军,不以此时反,今居一小县,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辞,乃谢曰:“吏方验而出 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 赦绛侯,复爵邑。绛侯既出,曰:“吾尝将 百万军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 !”... 更多 >>